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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讨要“工资”有猫腻,不良“用薪”必严惩

2024/03/11 1.9w 阅读 90 点赞

舒城县:讨要“工资”有猫腻,不良“用薪”必严惩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舒城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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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一直以来备受重视。然而,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的法治背景下,也出现了有人投机诈骗“薪资”的不法行为。近日,舒城县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编造虚假事实、非法讨薪的案件。

据悉,舒城县某工程项目一班组长沈某某,在自己已与劳务公司签字确认已完成工程产值,形成结算单后,依旧提供经其签字确认的工人工资表,要求公司发放。该工资表的数额加上前期已发放的工资数额合计为2236090.89元,超出结算单金额339363元,因年底时间紧张、工人情绪激动并围堵项目部,公司方按照沈某某班组提供的名单及金额尽数发放,年后,沈某某班组未产生新的工程量,停工退场。尽管沈某某承诺公司转账后“所有人工资全部发放完毕”,但之后,仍有工人通过12345热线等方式反映自己的工资未结清。同时,劳务公司通过比对考勤表和合同约定工价,发现沈某某班组的工人工资表有明显不实现象。鉴于以上情况,沈某某及其班组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舒城县劳动监察机构将该案件材料移送舒城县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案后,舒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初查。经走访和调取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初步认定诈骗事实存在,办案民警研判认为,沈某某等人能联合20余人串通一气,合伙造假,必有预谋,因此当前侦破该案的重点是如何突破对方的证据。办案民警通过银行转账系统发现有两名工人将所得“工资”转入沈某某账户,以此为楔入点,逐人入户调查访问,从本地工人上工起始时间、当班人数、外地工人上工人数及姓名等方面详细核查,随着此项工作的开展,讨薪表上显示的上工人数、姓名和出工时间逐步清晰,骗薪的伪装也渐次被撕下。

经查:2023年1月初,班组长沈某某伙同耿某、张某、杜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考勤表、工资表的方式,利用国家对农民工的保护政策,借用劳动监察部门的行政强制力,虚报冒领行诈骗之实。目前,舒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待案件侦办完毕,将以涉嫌诈骗,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根治欠薪’行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重拳打击恶意欠薪、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但是,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也出现少数包工头已拿足工程款却以农民工工资未发为由持续讨要的不法行为,甚至挑唆农民工集聚闹事、攀爬塔吊等极端方式给政府施压以达到不法目的。对于确实是被拖欠的薪资,我们将快速处置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想要借‘薪’为名,扰乱社会秩序浑水摸鱼多拿款项等违规违法行为,我们也必须严厉打击,绝不让个别人的不良用‘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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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