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社局:扎实做好工伤认定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李某是舒城县杭埠镇某建筑工地的员工,2024年1月,李某在该工地做木工工作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受伤,造成其小臂处骨折,今年2月,李某及家属到舒城县人社局反映其工伤问题,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的资料。不久,李某再次向工作人员求助,他表示用人单位不愿意承担工伤相关责任并提供了双方协商此事的现场录音,县人社局工伤股得知情况后立即开展工伤调查取证,工作人员到事发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协商,解读相应的法律法规,告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用人单位逐渐重视此次工伤事实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近年来,舒城县人社局为全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劳动关系,坚持反应从快、程序从严,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严格审查受理材料,强化案件调查取证,工伤认定质量与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我们常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仅是让劳动者拥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还要完善劳动者遭遇工伤之后的必要保障,特别是一些城市建设的劳动者,他们付出了汗水,方便了大众生活,在他们受到人身伤害时,人社部门应给予充分关爱,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