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终止(中止)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2025/04/16 1.3w 阅读 233 点赞

关于终止(中止)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医保中心综合业务科发布时间:2025-04-17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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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六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终止(中止)以下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序号

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别

1

P34150301340

六安市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红达公园分公司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中源大厦天星超市1层7-9号铺

终止协议

2

P34150300027

六安市康顺大药房有限公司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6栋1-2层106号

中止协议

特此通告。



六安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