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工伤保险一季度工作取得新发展
今年一季度,我市围绕新时期工伤保险工作目标要求,以完善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待遇补偿“三位一体”体制机制为抓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止3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9.52%。
工伤认定方面,严格依法行政,制定规范流程,创新调查方法,加强疑难案件指导,统一口径,进一步提升了认定准确率。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工伤认定案件915件,作出结论766件。
劳动能力鉴定方面,严把资格审查关、身份核验关、现场鉴定关和委员会评审关,保障工伤职工人员真实性、鉴定专家保密性、鉴定工作严谨性,保证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一季度完成832件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其中评定等级778人次,确认项目28人次,生活自理障碍鉴定6人次,因病非因工鉴定35人次。
待遇支付方面,严格审核待遇享受条件,加强基金管理,着力创新举措,提高保障水平。一季度全市工伤保险待遇共计支付5387万元,2734人次,其中市本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583万元,639人次,切实保障了工伤(亡)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季度,我市出台了《六安市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操作细则》《六安市推进“工伤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等,印发了《关于用人单位及时参加工伤保险的提示函》,还接待了蚌埠、阜阳两市人社局调研学习我市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下一步我市将紧盯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基础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伤保险工作成绩。